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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播淫秽物品罪【色情网站】
网站收录于:2025/6/21 05:18:22

根据《刑法》第364条,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,可构成本罪。行为方式包括:1. 建立淫秽网站或论坛;2. 在社交群组分享色情视频;3. 提供淫秽资源下载链接。关键认定标准是传播数量:淫秽视频40个以上、图片400张以上或实际被点击量2万次以上即达立案标准。若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刑罚更重。提醒:即使未收取费用,分享“福利资源”也可能触犯刑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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