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犯罪防范与案例警示平台
网络犯罪防范与案例警示平台
本网站为个人非营利性普法项目,内容仅供参考,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场,与任何官方机构无隶属关系,如有公益宣传者需要宣传,可免费帮部署网站。

郑重声明
本网站为个人非营利性学习交流项目,旨在分享网络犯罪防范相关知识及案例警示。内容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整理,仅供普法参考,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,与任何官方机构无隶属关系,亦不代表官方立场。
开设赌场罪(网络赌博平台)
网站收录于:2025/6/19 21:17:49
《刑法》第303条第2款明确,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、担任代理或参与利润分成的,以开设赌场罪论处。包括:1. 运营赌博APP或H5页面;2. 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;3. 推广赌博平台并抽成。与线下赌场不同,网络赌场突破地域限制,赌资常以“游戏币”形式伪装。量刑标准:抽头渔利3万元以上或赌资30万元以上即属“情节严重”,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(法律咨询请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