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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罪(电信网络诈骗)
网站收录于:2025/6/19 21:17:27
利用网络技术实施传统诈骗的,根据《刑法》第266条以诈骗罪论处。其特殊性在于:1. 手段包括伪基站短信、钓鱼网站、AI换脸视频等;2. 行为可拆解为多环节(引流、话务、洗钱);3. 数额认定包含虚拟货币等新型财产。典型形式:冒充公检法要求转账、虚假投资平台骗局、网络裸聊敲诈等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即达立案标准,最高可判无期徒刑。协助转移赃款者可能另构成掩隐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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